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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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师德警示教育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7-12    点击:

各二级学院党委,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根据《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》(商院党办〔2023〕6号)文件要求,请各二级党组织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(纪委网站警示教育一栏下载)为反面教材,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方式,开展一次警示教育,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,做到警钟长鸣。并以此为契机坚持经常性警示教育,通过对违纪案例剖析原因,展开讨论,对照检查,汲取教训,加强整改,明确要求,防止同类违纪问题重复发生。

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开展情况于2023年7月14日下午18:00前发至纪委雷刚OA邮箱。

中共商洛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年7月12日